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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財務崗職責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15-02-10 00:00
基建財務崗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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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5-02-10 00:00
一、熟悉基本建設項目的預決算業務,負責編制學院基建投資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監督分析。
二、熟悉并掌握基建有關費用項目開支標準的具體規定,認真審核所發生的各項支出,按規定辦理工程款結算,協同基建辦現場跟蹤,搞好測算核算,對支出項目內容進行分析,對無計劃超計劃預算,不合理不合法開支,手續不完備開支不得辦理。
三、按基建會計制度規定合理設計并正確運用會計科目,核算納入基建計劃的一切經費收支業務,及時編制報送會計報表 。
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交付使用財產的峻工財務決算審計及固定資產移交和會計處理工作。
五、熟練掌握會計軟件規定模塊的各項功能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做好數據備份及工作日志,熟練掌握其編碼系統,正確運用各類編碼,保證每筆往來款項編號的唯一性,確保往來款發生、核銷使用統一往來號、會計科目及項目編號
六、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熱忱待人,文明服務。
七、掌握學院基本情況和基建發展規劃,探索多渠道多形式融資,為領導投資決策,降低投資成本提供依據。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學院財務規章制度,保證學院各項經濟活動合法合理有序進行。
二、合理編制學院年度事業經費預決算和經費分配方案,力求綜合平衡,并對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
三、堅持勤儉辦學方針,協助學院有關部門制定增收節支辦法,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學院綜合財務收支預算,積極組織收入,監督各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學院,防止財源流失,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
四、組織完成學院的會計核算工作,定期編制報送財務報表,做好財務分析,為學院的科學管理提供可靠的財務信息,當好院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五、加強學院資產管理,建立內部監督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浪費,保證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
六、負責政府采購物品及院內招標采購物品的報批工作,審核會簽有關財務方面的報告、報表及重大經濟合同。
七、負責整理、健全會計檔案,并及時辦理會計檔案的移交。
八、加強學院財會隊伍建設,做好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高財會人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全面提高學院財務管理水平。
九、完成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資崗職責
一、根據人事處提供的教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工資標準、工資等級、津貼標準審核編制工資表并負責按時發放。
二、負責代扣代繳工作:
1、按個人所得稅的征管規定,計算并辦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交;
2、據后勤處提供的水電房租等費用清單代扣教職工房租水電;
3、按院財務制度辦理教職工的往來款項的代扣工作;
4、按標準計提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
5、按房改辦有關規定和人事部門通知辦理住房公積金及房貼的計算變更匯繳轉移發放工作;
6、按社保局有關規定計算并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代交工作。
7、按人數計提離退休人員活動費特支費等,負責對教職工遺囑的瞻養補助費的發放。
二、編制工資方面的會計分錄,負責工資方面的咨詢工作。
三、定期與人事處共同核對教職工、離退休人數及工資標準有關津貼,負責編制教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及工資變動情況表。
四、負責工資檔案裝訂整理歸檔工作。
五、熟練掌握會計軟件規定模塊各項功能及使用方法和應注意事項,做好數據備份及工作日志。
六、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文明服務,熱忱待人。
七、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長職責
一、在院長領導下,主持本科日常工作。
二、組織起草學院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制定本科各崗位工作職責和內部管理制度并貫徹執行。
三、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財務年度工作計劃,定期督促檢查科內各項工作完成情況。
四、組織編制學院年度事業經費預算草案,做好經費分配和計劃管理工作。
五、掌握學院資金運行情況,監督檢查經費計劃的執行,定期分析資金使用效果,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六、組織財會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術,關心科內全體人員,注意了解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調動和發揮其工作積極性,負責對其思想表現、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
七、參加學院召開的有關會議,解決會議中需要財務解決的問題。
八、負責向院長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
九、做好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現金出納職責
一、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遵守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嚴禁挪用和坐支現金,嚴禁白條充庫,不得編造用途套取現金,互相借用現金,不得挪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得將單位現金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不得有大額資金隔日自存。
二、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辦理各項現金收付業務,交接或收付現金必須當面點清,同時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戳記,負責工資代扣項目以外的代扣款項的代扣,現金借款的催繳結算,負責現金收付憑證的編制,不得任意涂改、抽換、偽造憑證。
三、每日下班前核對現金庫存余額,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
四、負責保管現金和有價證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據,負責保險箱的使用保密工作,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謹防假幣。
五、逐日打印現金日記帳,按季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六、對應收及暫付款項要及時清收,定期向借款人發出催收通知。
七、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文明服務,熱忱待人。
八、熟練掌握會計軟件規定模塊各項功能及使用方法和應注意事項,做好數據備份及工作日志。
九、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銀行出納職責
一、嚴格遵守各項結算紀律,熟練掌握銀行結算憑證填制方法和注意事項,堅持簽發登記制度,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二、定期與銀行核對帳面金額,掌握資金流向,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年末將對帳和調節表裝訂成冊,移交檔案室,一個月以上的未達帳款及時上報。
三、負責購買各種支票和各類銀行結算憑證,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簽發的各種票據填寫清楚,印章齊全,數據正確,作廢支票加蓋作廢戳記,連同支票存根一起存放。
四、辦理現金提存和銀行信貸事宜,復核銀行各種收付款票證,負責各項代扣款項的代扣工作。
五、負責編制銀行收付記帳憑證,銀行帳務及時處理,不得押單,不得任意涂改、抽換偽造憑證。
六、妥善保管銀行單據、存根、銀行日記帳等會計資料。
七、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文明服務,熱忱待人。
八、熟練掌握會計軟件規定模塊各項功能及使用方法和應注意事項,做好數據備份及工作日志。
九、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管理崗職責
一、負責收、發文的登記管理及擬寫總結、計劃、修訂學院財務規章制度等文字性工作。
二、協助科內參觀學習、對外聯系及接待工作。
三、做好科內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科內會議通知記錄工作。
五、負責政府采購項目的報批工作。
六、負責科內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的日常維護、財務軟件業務輔導工作,按各自崗位職責合理設置訪問權限,保證用戶數據和密碼的安全,建立嚴格備份制度,比較備份結果,安全存放備份存儲介質。
七、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熱忱待人,文明服務。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帳稽核崗職責
一、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和學院各項規章制度,熟練掌握學院各項經費開支標準和管理規定,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預算,掌握各系部各部門用款進度,未經批準,不辦超計劃用款。負責每月提供各部門用款進度情況。
二、審核會計憑證,看其經濟業務或財務收支是否合法真實,有無違反學院或政府采購程序,內容是否完整,報銷手續是否齊全,審批是否符合權限范圍,記帳憑證日期、編號及附件是否正確,會計科目、會計分錄和指標項目的使用是否得當,摘要、金額是否準確,往來款項、輔助帳、支票等代碼是否連續完整,有無違紀使用支票情況,現金支付是否符合現金管理制度,結帳時帳款是否相符,有關人員是否簽章,對審核準確的憑證簽章確認,對違反財經紀律的收支業務及時報告,手續不全的原始憑證退回經辦人補辦手續。審核報表數據和帳簿是否銜接,勾稽關系是否正確,
三、負責對暫存暫付款項的核對工作,做到帳單相符,月末按規定時間結帳的業務應督促經辦人辦理結算手續,年終做好往來帳款的清理工作,特別是暫付款中長年累計拖欠情況,壞帳呆帳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上報后據處理意見及時清除。
四、負責轉帳業務的記帳憑證的編制,負責月末年底結帳轉帳,往來款項核銷,指標項目帳統計,成教收支業務的分成核算,報表打印數據保存工作,負責各類報表的編報和分析說明及業務咨詢工作。
五、熟練掌握會計軟件規定模塊的各項功能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做好數據備份及工作日志,熟練掌握其編碼系統,正確運用各類編碼,保證每筆往來款項編號的唯一性,確保往來款發生、核銷使用統一往來號、會計科目及項目編號。
六、負責與有關部門核對資金財產、實物明細帳,審核各類財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并編制資產核對表相互簽字確認,妥善保管,發現問題查明情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調整帳務。
七、按季打印帳簿,負責當年會計帳憑證簿報表資料的整理裝訂保存工作,管理保存好數據備份,并按規定時間移交檔案室。
八、負責財政專戶的拔款工作,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暫存暫付款項的清理情況)并做好抽查記錄。
九、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文明服務,熱忱待人。
十、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泰州職業技術學院財務管理制度
鑒于學院規模不斷擴大,財務資金周轉數量日益增多,為強化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適應學院改革和發展的需要,根據《江蘇省高等學校財務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就院財務管理的有關事項作如下暫行規定。
一、關于學院財務管理體制
1、學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可由院長指定的主管財務的副院長總負責;財務科為學院唯一財務管理職能部門,代表學院具體負責實施全院各類經費的收支核算和管理工作。其它任何部門不得另設財務機構或專兼職財務人員,現有的一律撤并。
2、豐達廠、康馨廠、春暉勞動服務中心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可設獨立的財務部門或專兼職財務人員,業務上屬院財務機構領導,向院財務機構報送年度預決算和各類財務報表;工作上對本單位和上級業務部門負責。留學服務中心、考核辦、科研所、齒科診所等單位財務由院財務機構代管。
二、關于學院財務預算管理
1、學院年度預算是學院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綜合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單位、各部門預算內外的全部收支均作為預算管理的對象,按收支兩條線原則,納入學院預算,實行統一管理。
2、預算編制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支出預算中應保留3%-5%的機動費,以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可預見費用。
3、各單位、各系部在每年9月15日前根據學院發展規模、年度招生計劃、科研項目、教學大綱、工資計劃、基建及維修計劃等來年事業發展計劃,結合本年實際情況,編制部門工作預算報送財務機構,財務部門在參考和分析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年度收支增減因素等編制學院年度綜合財務預算,力求將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根據財力狀況,預算自求平衡,不搞赤字預算。
4、預算的審批:財務部門經過綜合平衡后的年度預算草案,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和院黨委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市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預算年度為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5、預算的執行: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學院有關職能部門應及時將經費指標進行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系部和項目,由財務部門統一下達到各用款單位,包干使用,財務部門按年度、部門、系部建立項目經費使用表,逐項記錄實際支出,各系部設報帳員,定期向財務部門報送用款計劃,定期與財務部門核對部門實際發生數。
財務部門是學院預算執行和管理機構。
6學院預算一經確定,具有指導本年度事業發展的效力,各單位各部門必須認真執行。一方面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拖欠應上繳的學院的各項收入,學院將按職責范圍和相關部門簽訂收入計劃任務書,以確保預算收入的實現;另一方面,必須加強支出預算管理,對包干經費周密計劃,合理使用,專項經費必須??顚S?,正常經費在征得財務部門同意的前提下,可在項目間進行適度調整。
經費使用計劃不具體落實,財務機構有權暫停其經費的使用,
財務部門不得支付未列入預算的支出項目款項,特殊情況在資金保障情況下在分管領導基金中解決。
7、預算的調整:每年第四季度,學院將根據當年預算收支進展對年度預算作一次局部調整,如確因實際情況變化,需調整經費使用計劃的,須報財務院長同意,計劃需作重大調整的,須經黨委會討論決定。因上級及財政部門補助等情況引起的預算不列入調整范圍,預算的調整按年度預算方案的批準程序辦理。
列入預算的院長基金及用預算經費安排的特支費由財務部門作為專項經費管理。
8、預算的監督:院財務機構根據院黨委決定的財務預算在每年初對各部門、各系部下發各類資金的使用計劃,并負責跟蹤資金計劃的執行和監督。各部門各系部必須嚴格按預算項目和國家規定的開支標準和范圍安排各項支出,財務部門應加強對各經費使用單位的經費使用效益進行分析考核,為下年預算編制提供依據,定期向院領導匯報預算執行情況,作好分析,當好參謀,并按規定向院職代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9、獎懲:學院每年組織一次財務預算執行情況評比,對及時完成各項收入任務、壓縮開支,勤儉節約的單位給予經費上的適當獎勵,對隱瞞截留挪用拖欠坐支收入的單位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三、關于學院財務管理的職能范圍
1、根據學院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并交院黨委討論決定,院財務機構負責具體執行、落實。
2、收入管理
(1)、預算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即學院開展教學科研服務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學院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收入包括按產業上繳的利潤、返還學校的工資水電及其它經濟資源占用費)、其他收入(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后勤部門上繳收入包括食堂、浴室、薈萃園等按協議應上繳的收入。
(2)、凡屬學院預算收入范圍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院預算,由學院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為加強資金管理,各二級單位未經財務及分管院領導同意,不得擅自開立新銀行帳戶,院財務機構在建行開設行政基本帳戶,基建基本帳戶,所有收入上繳財務,所有支出由財務根據年度預算拔付。
(3)為保證學院預算收入的實現,學院將按收入來源渠道將預算收入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單位,各單位必須依法組織收入,加強收入管理,確保學院年度收入預算的完成。
(4)、學院各項收費活動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標準,并使用從財政部門購買的收費票據,各部門不得自定項目標準,自購收費票據,擬收費的項目須由財務部門報物價局及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收費活動。
(5)、對成人教育及各類辦學培訓收入由主管部門組織收費。
3、支出管理
預算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及對附履單位補助等。預算支出以效率優先,重點突出為原則,向教學科研傾斜,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最大限度地提高學院資金使用效率,學院各項支出均需納入預算,財務部門對各項支出嚴格管理,據實列支,各部門包干使用的經費定額,學院實行超支不補,節余留用,自求平衡的管理辦法。
學院按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進行分配和管理,基建專項必須在保證學院正常事業經費開支的前提下,根據資金狀況予以安排。
學院各項事業支出應嚴格執行預算,院財務機構根據預算確定的支出項目、范圍、額度合理安排各項支出,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不超進度撥款,不隨意改變資金用途。
4、國有資產管理。學院財務機構對國有資產以價值管理為主,并設置總帳和明細分類帳進行核算,其實物分別由科產辦、后勤處、圖書館等職能部門歸口管理,并進行數量金額分類明細核算,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代表學院統一管理實物資產,并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定期不定期進行實物盤點,以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學院資產的出租、出借、變賣、報廢、捐贈等必須報學院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其收入上交院財務作為事業收入統一管理,
5、加強財會隊伍建設,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學院按規定配齊配好財會人員,建立健全財務部門的內部控制制度,主要財務會計崗位實行定期輪崗。
四、關于學院各類經費審批權限及程序
本著分級管理、管用結合、資金集中、財權適當分散的原則,規定審批權限為:
1、所有經費的使用,須有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方能報銷。
2、各部門、系部的行政"一把手"為部門、系部財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和經費審批人。
3、單項使用經費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部門負責審批;部門負責人本人經辦的須由部門分管院領導審批。
4、單項使用經費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10000元以下的(不含10000元),須事先報分管院長批準,經費報銷時應由部門分管院領導審批,單項使用經費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須經院有關會議討論通過后,由院長或院長指定的分管院領導審批。
5、院領導或助理本人經辦的,本人不得審批,應由其他院領導審核、審批。
6、專項經費的使用須按規定事先向財務機構申報計劃,無經費計劃的一律不得使用。非計劃性經費(院長基金)的使用,須事先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報銷時須由分管院領導簽字、審批;大額基建款的支付,須經基建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
五、關于學院財務報銷規定
1、用于報銷的票據應符合如下要求:
(1)、企業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發票專用章,在稅務機關規定的發票使用有效期內,并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
(2)、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據監制章并加蓋開票單位財務專用章。
(3)、內部收據必須是財務部門統一印制或認可的內部收據并加蓋財務專用章。
(4)、對銀行、保險、郵政、通訊、公鐵路、航空等單位支付的款項可用上述部門自制的符合報銷規定的票據。
(5)、支付給外聘教師、技術人員的講課酬金、指導老師的設計實習費用等可用學院自制的票據。
(6)、工程建設發票(建筑安裝、裝飾裝璜工程、預付工程款)必須接受泰州市地方稅務局監制并加蓋"泰州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計劃征收所"印章的建筑安裝業統一發票。
2、發票或收據填寫應符合如下要求:
(1)、注明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開票人等,不得以辦公用品、消耗材料等總量名詞替代商品名稱。
(2)、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不得涂改、挖補。
3、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非現金結算業務需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和原始發票復印件并加蓋財務專用章,證明和復印件需本人和部門領導簽字,財務部門審核后方可報銷;遺失現金結算的票據原則上不預報銷,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由本人書面說明并經同行人證明,部門領導簽字,財務部門按出差人員交通費單程最低票價及規定的住宿費標準預以報銷。
3、完備財務報銷手續
(1)、各單位各部門用于報銷的原始單據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在原始單據背面簽字,市內交通費、公共汽車票、郵費等零散且數額較小的票據可分類粘貼在報銷表上匯總報銷。
(2)、按規定領取的勞務費、加班費、補貼、臨工工資、酬金等,必須填制領款收據,按人員、標準、天數造冊,并經有關部門領導簽字和收款人簽字。
(3)、采購資產和低值易耗品還必須附驗收單及購物合同,批量或大宗物品購置需附采購清單。
(4)、工程項目的報銷應附合同及工程決算單,需經院內監審部門審計或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部門根據監審部門加蓋的審核專用章或外部審計報告予以報銷。
(5)、需要分割報銷的原始單據,由財務部門開具"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發票分割單"。
(6)、學院內部經費轉帳使用"泰州職業技術學院內部往來結算憑證",需辦理內部轉帳的單位必須辦理轉帳審批手續,所附單據應有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簽字。
(7)、達到人民銀行規定的結算起點,凡能夠采取轉帳方式結算的,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
六、關于學院各類暫付款的管理
1、借款人申請借款必須有經費指標,即在核定的當年分配的預算指標內,無經費指標一律不得借款。借款單位和借款人必須樹立資金時間價值觀念,避免長期掛帳,影響資金正常運轉。
2、暫付款管理原則是"一借一清、按期結帳、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3、凡學院在冊職工,因公辦事,經批準可借用公款。借款人須按規定填寫借款單,借款單必須寫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額、計劃結報時間和結算方式等,借用公款在1000元以下的須經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部門負責人借款和一般人員借用公款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須經分管院長簽字批準;借用公款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院長或由院長指定的主管財務的院領導簽字批準。
4、暫付款必須按借款事由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私事。
5、借用公款期限為二個月,如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借用期限,應事先向財務機構申報延期,但總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借用公款未使用的,須在五日內退財務機構。
6、借用差旅費、會議費(含各種實習、進修和社會調查)等,原則上出差回院后一周內結清;發放到個人的勞務費、各種酬金、獎金等借款在借款兩周內辦理報銷手續;購置設備、材料、圖書等資產借款,以合同到貨或發票簽發之日起兩周內辦理報銷手續;住院借款應在出院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各種周轉金、備用金借款必須在年前結清,次年再借;特殊情況不能結清的需經分管院領導審批同意方能延期,借用公款在年終前無論是否到期,須到財務機構先行結清,次年再重新辦理借用手續。
7、財務部門按規定定期清理暫付款,督促相關部門及經辦人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對因公借款逾期未向財務機構結帳,又不辦理延期手續的,財務機構將采取如下措施:(1)、發催還款通知,限期歸還;(2)、到期不還,停止借款人及其所在部門借款權利,直到清帳為止,此間發生問題而影響工作的由該單位負責;(3)、從借款人每月工資中扣回借款金額,直至扣清為止;(4)、從借款人所在部門經費中扣還。
8、對形成呆帳、壞帳損失的借款,由有關單位和借款人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報院領導審批后核銷。
9、學生原則上不予借款,特殊情況經分管院領導批準,由班主任負責辦理相關手續。臨時工不得以個人名義借款,確需因公借款,由該部門在冊職工辦理借款手續,并承擔相應責任。
七、關于學院物資(品)采購制度。
1、凡500元以上的物資(品)采購,須有二人以上共同負責實施,由學院進行的大宗采購(10000元以上)按泰職院(2002)77號《泰州職業技術學院招標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按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2、屬固定資產的采購,須有負責固定資產的部門(人)驗收登記,屬一次采購分期使用的低度值易耗品須有持品保管人驗收并做好使用登記,定期報財務機構備查。
八、關于校辦產業的財務管理
1、校辦各類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同所設財務機構(部門、專兼職會計)須在國家有關法規允許范圍內,在院財務機構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工作。
2、校辦企業財務須接受學院的控制和審核,學院審計部門將定期不定期委托或會同財政、稅務、審計等機構對企業財務進行檢查審計。
3、校辦企業的非生產性開支,重大投資(技改)、主要負責人的個人收入須報學院批準方能實施。
4、校辦企業的凈利潤按規定提取公積金和公益金,剩余部分按董事會章程和協議上繳學院;享受國家政策所得稅減免部分全額上繳學院。
九、院基建投資的財務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同時接受有關部門和院監審處審計,學設立基建財務崗,負責基建款項的審核結算工作。
十、院財務機構須接受院監督、審計部門的監督和審計;院長和主管財務的院領導按規定須接受離任審計。
十一、以上暫行制度自2003年元月一日始執行。